真正的黑社会是什么样子的呢?

0
(0)

说说黑恶势力孙小果吧。

有段时间,昆明的未成年女孩们根本不敢独自上街,

因为一旦被那个男人「看上」,就将成为惨剧的主角。

有时候,一次还不止一个女孩。

然后呢?

没有然后了。

犯事儿之后,这个男人既不用赔偿,也不用坐牢,继续光明正大地霍霍下一个女孩。

即使有家属不依不饶,非要讨个说法,男人也丝毫不惧。

因为,他有一个「手眼通天」的好妈妈。

有她在,这些要说法的家属,连派出所的门边都摸不到。

(为保护受害者,其姓名在文中全部采用化名。)

恶霸

1994 年 10 月 16 日,云南昆明。

这天晚上,19 岁的孙小果正和五个「社会上」的朋友在大街上兜风。

这时,孙小果还是武警学校的学生。

这六个人在车里大喊大叫,开车的孙小果更是把油门踩到了底。

马达轰鸣的声音,一次次刺激着孙小果的神经。

当他把车开到昆明环城南路时,突然看见人行道上正在逛街的两个女孩。

身材高挑,长得漂亮,很是对孙小果的「胃口」。

很快,孙小果就把车停到了路边,然后带着朋友们下了车。

两个女孩看着这帮人气势汹汹,下意识想躲。

可越躲,就越能挑起孙小果的兴趣。

之后,孙小果大手一挥,直接将这两个女孩强行拖进了自己的车里,扬长而去。

到了距离呈贡县 6 公里处的偏僻郊区,车子终于停了下来。

女孩们的噩梦也正式开始了。

孙小果和他的五个朋友们,在车里对两个女孩实施了惨无人道的轮奸。

事后,六个人全都匆匆逃走。

如此恶劣又猖狂的行为,让女孩和她们的家人悲痛欲绝,绝不接受私了。

案发 12 天后,孙小果和其余五人全部落网。

这是孙小果第一次走进看守所。

按理来说,嫌疑人在被抓捕归案后,就应该一直待在看守所内,等待开庭和判刑。

可孙小果却那么的与众不同。

因为他有个「神一样」的妈妈,孙鹤予,当时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的民警。

在孙小果心里,妈妈是万能的,可以解决掉他遇见的所有麻烦。

注意,是所有麻烦,无一例外。

孙鹤予得知儿子孙小果犯罪后,第一时间就去跟自己的丈夫李桥忠商量。

虽然这两人都是二婚,但感情好得不得了。

只要是孙鹤予提出的要求,尤其是关于孩子的,李桥忠那叫个有求必应。

孙鹤予说什么,李桥忠就做什么。

所以在这个重组家庭里,一条神奇的「食物链」就诞生了。

孙小果遇到麻烦,找妈妈求助,而妈妈则会找继父李桥忠解决问题。

至于解决方式,自然是动用手中的「关系」。

当时的李桥忠,是武警云南边防总司令部警务处副处长,身边的公检法资源非常多。

所以这对夫妇知晓孙小果犯案后,第一时间想到的根本不是向受害者道歉赔偿,而是如何幕后操作。

首先,更改孙小果的年龄。

在案发两年前,孙小果进入了当地的一所警校,登记年龄是 17 岁。

但实际上,他当时只有 15 岁。

为了能让孙小果早点上学,继父李桥忠动用关系帮他把年纪改到了 19 岁。

所以在 1994 年犯罪时,孙小果名义上是 19 岁。

虽然跟实际年龄只差 2 岁,但量刑的时候可是「天差地别」。

一个未成年,一个已成年(懂的都懂)。

所以这时候,李桥忠又出马了,他把孙小果的年纪直接改回了原本的 17 岁。

如此一来,孙小果就成了一个「少年犯」。

有了这一步做基础,后面的事情就好办多了。

孙小果刚住进看守所没多久,就收到了一张《病历报告》。

这份病历上清楚地写着,孙小果患有乙肝,不适合在看守所拘留。

很快,孙小果就成功申请了保外就医。

保外就医,也就是意味着可以住回家里,自由程度可不是看守所能比的。

《孙小果取保候审申请表》

一年后,轮奸案终于有了判决。

孙小果犯案时是 17 岁,属于未成年人,而且不是主犯,所以只被判了 3 年有期徒刑。

而这 3 年的刑罚,也因为这份病历,也变得根本不值一提。

换句话说,孙小果犯下轮奸案后,一天牢都没坐过。

江湖

罗翔说,法律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

但一个人如果突破了这层防线,并且没有受到任何惩罚,那他必然会肆无忌惮。

1997 年,孙小果「刑满释放」后,开始光明正大地朝着黑社会老大的身份一路狂奔。

毕竟,轮奸少女都不用受一点惩罚,更何况其他小事?

孙小果离开武警学校后,便日日带着一群「小弟」,流连于昆明的各大夜总会和迪厅。

但他可不是单纯去玩的。

孙小果的目的,是寻找能让他「一统天下」的江湖。

并且在他自己的「营销」下,他以往的「光辉事迹」变成了混混群体口中的「传奇」。

一传十,十传百,孙小果终于成了昆明混混圈的老大(当然是自封的)。

这也让他内心的反社会人格开始蠢蠢欲动。

自从母亲孙鹤予把他从监牢之中捞出来后,他就产生了一种错觉——自己从此就是天上天下、唯他独尊的存在。

1997 年 4 月,轮奸案案发半年后,孙小果又「看上」了好几位无辜的少女。

比如受害女孩,15 岁的菠 A。

在当时,菠 A 是孙小果口中的「女朋友」。

但实际上,菠 A 只是个在校学生,她先认识了孙小果的手下康某,后来孙小果以胁迫的方式,命令菠 A 必须与他交往,每天必须打电话给他,否则菠 A 就会挨打。

这种胁迫,让菠 A 一度出现了精神恍惚。

菠 A 对孙小果当然是厌恶的。

她只想早日摆脱孙小果的纠缠,就连孙小果送她的东西,都被嫌恶心给扔掉了。

看见自己的「心意」被如此糟蹋,孙小果愤怒了。

他让手下把菠 A 喊了出来。

在酒店房间里,孙小果一把扯掉菠 A 的裤子,在「小弟们」的目视中对菠 A 进行了强奸。

其实在这之前,就在这个 908 房间里,他已经强奸了两名未成年少女。

那些受害少女,年龄全部在 15 岁到 17 岁。

这时的孙小果,在昆明市内仿佛进行了一场「未成年少女」的猎杀行动。

只要被他「看上」,就难逃被强奸、被殴打的命运。

但渐渐地,孙小果觉得「15 岁」没了新意,便开始找寻年纪更小的「猎物」。

而他的小弟们,也纷纷化身爪牙,四处寻找未成年少女,有人甚至会把好朋友「贡献」出去。

比如 13 岁的小女孩张 B。

她原本是孙小果手下冉某的朋友。

1997 年 6 月,当天晚上本该在家准备期末考试的张 B,突然被冉某叫到兴昭饭店 301 房。

刚一进门,她就被孙小果扔到了床上。

只有 13 岁的小女孩被孙小果的行为惊吓到,开始拼命抵抗。

一向骄傲的孙小果哪受得了如此反抗。

他便以暴力殴打作威胁,可没想到,张 B 宁可挨打也不愿意从他。

这激起了孙小果强烈的报复心理。

他命令手下将张 B 带下楼,在小弟扭住女孩的过程中,孙小果不停叫骂:「不让我上,就给你崩一台(暴打一顿)!」

等人到楼下了,孙小果又站在窗边,指挥手下如何殴打女孩,他笑着跟楼下的人强调:「给我打,打到爹妈认不出为止,给她打成变形金刚,打得她能变形!」

一通雨点般的拳头和脚踢后,张 B 被打得从头到脚都是淤青、脸也被打肿变形。

后来怕闹出人命,孙小果才让手下停止殴打。

意识模糊的张 B 慢慢爬起身,忍住全身的疼痛想要回家,可孙小果还是不让她走,又让手下将她带回楼上……

(后来法院判定,孙小果这次是强奸未遂。)

以上种种,仅仅是孙小果犯下的「强奸少女案」,其他暴力伤人事件更是多如牛毛。

1997 年 10 月 22 日,晚上 7 点多。

孙小果带着手下们在昆明市祥云街火锅店内吃饭。

吃着吃着,孙小果突然将菜品扣在邻桌杨 C 的头上,他的手下们也紧跟着动起手来。

一时间,玻璃杯、碗碟就像暴雨一样砸向杨 C 。

最后经医生诊断,杨 C 的左手中指被打断,头部两处缝合 6 针。

至于孙小果对杨 C 施暴的原因,你根本想不到——在吃饭时,杨 C 没有听见孙小果的「招呼」。

这让一向自认为「土皇帝」的孙小果相当不满,于是动了手。

这时的孙小果,实际年龄刚满 20 岁。

而遭他毒手的受害者,下到未成年,上到中老年,无一人能顺利脱身。

受害者即使报警,警方调查的速度也远赶不上孙小果犯案的速度。

再加上孙小果的妈妈和继父具有超强的「擦屁股」能力,很多案子都不了了之。

也正因此,孙小果在昆明越来越威风,彻底坐实了「土皇帝」的称号。

于是,他开始对普通人使用「株连」和「酷刑」。

株连

接下来孙小果犯下的罪行,是最让人头皮发麻和不齿的,也是最恶劣的。

受害女孩名叫张 D。

1997 年 11 月 7 日,晚上 8 点左右。

张 D 正和朋友杨某在昆明市月光城夜总会里玩。

不巧孙小果和手下也来到这里,这位混世魔王在看见张 D 后,眼睛立刻瞪了起来。

他立即派人将张 D 等人围住。

孙小果告诉张 D,不用怕,他就想从她这打听一个人的下落。

张 D 哆哆嗦嗦地回答孙小果,自己不知道他要找的人在哪。

可孙小果显然不相信,他觉得张 D 在撒谎,在藐视和挑衅他的权威。

于是,孙小果在夜总会的「温州 KTV」包房内,开始「折磨」无辜的张 D 和杨某。

他觉得,自己找不到想找的人,那张 D 作为那个人的朋友就得替他受苦。

这不就是封建社会的「株连罪」?

他先让手下将两个女孩子的胳膊高高地架起来,像打沙包一样,开始对她俩拳打脚踢。

孙小果自己打累了,就让手下继续。

张 D 和杨某当时只有 17 岁,一群大男人劈头盖脸的暴揍,让两个女孩痛苦得不停尖叫。

等到一群人都打累了,两个女孩已经痛得发不出叫声。

可孙小果觉得,这根本不过瘾。

他还想继续听到张 D 因为虐打而发出的绝望哭喊声。

这种声音简直「悦耳动听」。

于是,奉行暴力解决一切问题的孙小果,想出了古代酷吏发明的损招。

他站起来,悠悠地取来了几根竹筷子。

然后,他让手下用竹筷子使劲夹张 D 的手指头,随后又把牙签扎进女孩的指甲缝里。

一声声惨叫回荡在包房里。

可孙小果根本停不下来,也没有丝毫怜悯。

他上前大力脱下张 D 的上衣。

不过这次他没有强奸,而是用更加侮辱、更加血腥的方式对待张 D。

之前被折断的筷子和牙签被孙小果抓在手里。

他要给张 D「打乳钉」。

看着张 D 的脸因为极大的痛苦而变形扭曲,听着她早已变调,像鬼一样的惨叫声,孙小果获得了比「性」更大的满足。

在一系列猥琐又下作的「酷刑」之后,孙小果决定给小弟们表演个厉害的。

他像呵斥牲畜一样,命令几近昏厥的张 D,让她用牙齿咬住大理石茶几的一角。

被折磨得颤颤巍巍的女孩刚咬住茶几。

下一秒,孙小果便突然用手肘猛击张 D 的头部。

只听「碦嚓」一声,张 D 的牙齿崩裂,满嘴鲜血,嘴角已经被撕裂。

包房里的这场私刑持续了几个小时,久到孙小果已经想不出其他折磨女孩们的新招数。

可他仍然不打算放人。

于是,孙小果又将二人挟持到昆明市豪胜娱乐城啤酒屋二楼,开始了第二轮殴打。

殴打的过程中,孙小果再次表演了手肘击头的操作。

到了凌晨 4 点,张 D 和朋友被孙小果拖拽到娱乐城大门口,他又强迫二人跪下互打耳光。

两个女孩子此时浑身是伤,连走下楼梯都不利索,哪里还有力气给他表演打耳光呢。

可孙小果显然不满意。

他又命令手下将两个女孩带到昆明大饭店门口,进行第三轮殴打。

打到一半,孙小果发现张 D 已经昏死过去了。

这时,孙小果忠实的狗腿子,之前的案件也基本在场的党俊宏和杨昆鹏,竟然当街解开裤带,朝两个女孩脸上撒了泡尿。

在确认张 D 毫无反应后,一群人有说有笑地离开了。

后来经过医生的鉴定,张 D 全身多处广泛性软组织挫伤,右额叶脑挫裂伤,右额部硬膜外血肿,左胸肋 2-8 肋骨骨折,双下肢活动受限,周围神经损伤,意识方面出现逆行性遗忘,损伤当时存在长时间昏迷。

1997 年 11 月,张 D 事件发生后不久,警方终于逮捕了孙小果。

据调查,1997 年 8 个月内,孙小果及其团伙就有至少 8 起犯罪,算起来平均每月一起。

当时的云南法制日报将他的事刊登出来,标题是《掩盖不住的罪恶》,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

当时的专题报道

报道发出后,记者又跟进了受害人张 D 的状况。

当时的女孩住院治疗已经一个月有余,可双腿依然无法走路,说话时言语逻辑混乱,实在想表达又说不明白的时候,张 D 会委屈地嚎啕大哭。

可怜的张 D 父亲一直在医院照顾女儿。

他是个没钱没权的下岗职工,父女俩相依为命,出了这件事让做父亲的既恨又怕,他甚至问记者,接受采访后会不会被孙家报复。

那孙家人是怎么做的呢?

孙小果被捕后,孙鹤予作为母亲接受了采访。

讽刺的是,被报道出来的新闻标题为《可怜天下父母心》。

当时的《可怜天下父母心》报道,可以放大观看

孙鹤予声称作为一名人民警察,一定会坚持司法公正。

面对受害者,她也会从「人道主义」出发表示歉意,并愿意承担医疗费。

这些话听起来还像个……正常话。

但说到儿子孙小果,孙鹤予的话就慢慢变味儿了。

孙鹤予对记者口口声声说,自己管教得很严,都是社会风气不好,带坏了孩子。

她在言语里也一再强调:他只是个孩子(这句话是不是很耳熟?)

而这个孩子,已经 20 岁了。

只有实在找不到作恶理由时,才会把锅甩给「孩子」。

不得不说,这篇报道从内容到标题都让人啼笑皆非。

说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实际是在为孙小果疯狂开脱,丝毫没有愧疚和悔恨之意。

1998 年 2 月 18 日,一审判决孙小果涉嫌强奸罪、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

这下孙小果该老老实实服刑了吧?

根本没有。

他的好继父李桥忠表示,莫慌,开启「续命」操作。

续命

常在河边走,湿鞋是必然的。

从孙小果被逮捕到被审判,孙鹤予和李桥忠一点也没闲着。

孙鹤予曾多次找到相关办案人员,要求翻看孙小果的案情材料和索回被警方扣留的物品。

实际做法与前面的采访南辕北辙。

但就在孙鹤予和李桥忠一心为自己的好大儿上诉,表示不服一审判决时,变故出现了。

在这次审理案件的过程中,1994 年孙小果违法保外就医的操作被曝光了。

天道轮回,这下轮到孙鹤予和李桥忠挨罚了。

孙鹤予被判五年有期徒刑和开除公职(民警职务),继父李桥忠也因为这件事被撤职、留党察看,给孙小果违规办理取保候审的两名警员也被追责。

可即使这样,为孙小果「续命」的事情依然在稳步推进中。

在孙鹤予入狱期间,李桥忠一点也没敢忘记妻子的嘱托,继续为孙小果坚持上诉。

结果也如这对夫妇所愿。

1999 年 3 月 9 日,二审改判孙小果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在这之后,逃过一死的孙小果进入云南省第一监狱,正式开始服刑。

按照法律规定,死缓两年期间如果没有新的犯罪记录,可转为无期徒刑。

事实也是如此,孙小果在监狱里安分守己,很快被改判为无期徒刑。

但孙鹤予对此还不罢休。

她怎么能眼睁睁看着儿子在监狱里劳动改造,度过余生呢?

为了让儿子恢复自由,孙鹤予两口子又进行了一系列复杂又不可思议的操作。

2003 年,孙鹤予服刑五年后出狱。

这时候,孙小果已经服刑五年,继父李桥忠的仕途也有了起色,担任昆明市五华区城管局局长。

于是,新一轮的「续命」活动就此开始。

在孙鹤予的心里,哪怕宝贝儿子对别人造成了巨大伤害,哪怕害自己丢工作又丢人,但她依然在担心儿子在监狱里受委屈、吃苦。

你们只是被强奸、被殴打,我的儿子失去的可是自由啊!

眼看孙小果的刑期改成了无期,孙鹤予变得非常焦虑,一遍遍地催促李桥忠去「办事」。

老话说得好,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李桥忠明知道孙鹤予的要求是违法的,可还是照做了。

原因是他本人特别擅长拉关系,「找人办事」是他证明自己有能力的关键。

不过摆在李桥忠面前的有两个大关。

第一关:立案

如果想为孙小果减刑,就得让他的案子重审,如果想重审,就得先立案。

于是,李桥忠找到田波——当时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庭长。

李桥忠掐准了田波与自己的老战友关系,开始请客吃饭。

田波搬家时,李桥忠还特别贴心地送了两大棵价值不菲的绿植作乔迁礼物。

之后又分两次,送给田波 10 余万元。

田波心里其实很清楚,孙小果的案子完全不符合再审的条件。

但他后来还是给立案了。

因为田波觉得,自己得了李桥忠的利益,卖一个人情给他没什么大不了的。

尤其立案再审这种事,立案只是最开始的部分,能不能通过审监庭改判,还是未知数呢。

可田波不知道的是,自己正是「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开始,他觉得李桥忠不会有那么大的神通,可事实完全打了他的脸。

第二关:再审

李桥忠作为公检法的圈内人,深知审监庭很有可能不会通过改判。

所以在找审监庭的人「动关系」之前,他先从审监庭「上面」找到了一个人。

这个人是当时的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经委主任,名叫冯家聪。

紧接着,李桥忠通过冯家聪,找到了当时的审监庭庭长梁子安。

这样做的效果,比李桥忠直接找梁子安要好得多。

刚开始,梁子安表示这个案件很难再审。

但李桥忠夫妇哪能轻易放过他,直接向他行贿 10 多万元。

吃人嘴短,拿人手软。

梁子安明知不该再审,可还是帮着想了办法。

梁子安说,这事想办成还得有云南省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赵仕杰开口。

可是他们仨谁都不认识赵仕杰,这怎么办呢?

李桥忠这时发挥了他自己最擅长的「社牛」属性,通过迂回战术,比如请人吃饭和行贿等等手段,一层一层向上找人,最终找到了能说得上话的人。

这个人就是云南省省长秦光荣的秘书袁鹏。

李桥忠给袁鹏送了 3 万元,袁鹏当即给赵仕杰打了个充满压迫感的电话。

官大一级压死人。

之后,李桥忠自信满满地告诉孙鹤予,袁鹏虽然是秘书,可他背后的官大。

袁鹏给赵仕杰打电话,那赵仕杰就得琢磨琢磨,这通电话是不是省长的意思。

果然没多久,赵仕杰就麻利地告知梁子安,孙小果的案子「能动就动一动」,行个方便。

随后,孙小果案经过了足足三轮审委会的讨论。

不少人都认为这个案子太清晰了,无论是证物还是证词都十分确凿,他们不敢乱动此案,也认为不应改判孙小果。

可在李桥忠的不断运动下,有的委员还是难逃腐化的诱惑。

但又因为孙小果的案件性质太过恶劣,就连人情关系也不敢改动此案的事实。

2007 年 9 月 27 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孙小果有期徒刑二十年。

可孙鹤予对这一结果还是不满足。

她一想到儿子还身困牢笼中就会抹眼泪,为了让儿子早点被放出来,她做了令人意想不到的事。

孙鹤予跟李桥忠又开始在监狱中走人情关系。

因为当时的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政委罗正云,与李桥忠既是老战友还是老乡。

所以在一番「联络感情」后,罗正云又找到云南省第一监狱政委刘思源,嘱托他「关照关照」孙小果。

有了这层关系,孙小果在牢中的日子更像坐月子,不用劳动,每个月考核还能得满分,甚至连续 7 年被评为劳动改造积极分子,获得了减刑。

可就算这样,孙鹤予还是嫌太慢。

于是,她又想到了更快减刑的办法——搞专利发明。

这里解释一下,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三款和《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如果服刑人员获得发明专利,可以得到减刑等奖励。

因为这属于「立功」表现。

根据专利产生的效益、贡献大小,服刑人员可获得如重大立功、立功,或嘉奖、表扬等。

有立功表现,就可以作为减刑的必要条件、减刑幅度计算的依据(但这不是充分条件)。

孙鹤予作为一名曾经的民警,对这其中的门道太熟悉了。

所以她通过关系,给孙小果搞来一个「联动锁紧密式防盗窨井盖」。

之后又用这个发明申请了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因此,第一监狱借此给孙小果评定为「重大立功」,孙小果再次获得减刑。

重大立功批下来后,李桥忠没有停下找关系的脚步。

这次他找到的人,正是审判长陈超。

然而陈超跟其他人一样,觉得自己只是卖人情,绝不是主要担责的人,反正监狱方面已经批了,自己也就跟着批呗。

在一通吃拿之后,陈超批准了减刑。

至于那个专利发明,是孙鹤予找了一位工程师,从外面带进监狱的。

制作过程也是一帮干警们和懂图纸的犯人们一起,在监狱制作间完成的。

整个过程,孙小果没动过一根手指。

那整个改判和减刑过程中,就没有一个正直的人吗?

有,但只有一个。

2009 年 7 月,孙小果突然从第一监狱转到第二监狱,之后连续两次获得减刑出狱(实际坐牢时间只有 12 年 5 个月)。

至于为什么突然转监狱,就是因为这位正直还较真的人。

此人名叫何绍平,时任第一监狱纪委书记。

2008 年,在他的坚持下,孙小果的减刑申请并没有通过。

何绍平认为,孙小果的减刑根本不符合规定。

即使领导施压,何绍平也没有松口,甚至淡然地回答道:「领导若是认为我不行,就把我换了,我没事的。」

所以,为了能通过减刑,孙鹤予夫妇才想办法将孙小果转去了没有「阻力」的第二监狱。

2010 年 4 月 11 日,33 岁的孙小果重获自由。

东山再起?

在昆明,孙小果的名声已经是人人喊打,生活会很受影响。

怎么办呢?

孙小果和妈妈决定,老活新整,改名李林宸(跟了继父李桥忠的姓氏)。

这也是为孙小果日后「东山再起」做准备。

毕竟,被判死刑的人叫孙小果,跟他李林宸有什么关系?

并且作为出狱的安慰和奖励,孙小果还跟孙鹤予要钱买了价值近千万的别墅。

之后,孙小果又变身为大老板,成了云南咪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银合投资有限公司、昆明玺吉商贸有限公司等企业的股东,以及原昆明昆都 M2 酒吧等多家酒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当然,这些钱都是孙鹤予多年经商赚来。

虽说孙小果这回吃了前两次的教训,不敢再大肆违反法律。

可他骨子里依然是个无法无天的恶魔。

参加见面会的孙小果

2018 年 7 月 21 日晚,一位空姐在昆明市官渡区金汁路温莎 KTV 包房内,与同伴王某起了冲突。

只见她拨通了手机,十分嚣张地喊人来「收拾」得罪她的人。

大概 20 分钟,孙小果就带着 7 个人赶到包房。

话还没说几句,他和小弟们就开始对王某进行殴打,下手一次比一次狠。

不仅如此,孙小果还一脚踢爆了对方的膀胱,造成王某重伤二级。

因为动静闹得实在太大,孙小果再次被捕。

2019 年 1 月 3 日,孙小果等人殴伤案移送至官渡区人民法院。

当调查员仔细梳理案情时,才发现孙小果竟是 1998 年一审被判处死刑的罪犯。

昆明市委随后向云南省委报告。

自此,孙小果终于迎来了中央的铁拳。

2019 年 4 月,中央扫黑除恶第 20 督导组进驻云南,将该案作为重点案件进行督办。

5 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又将该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开始彻查 1999 年孙小果案的再审。

与此同时,关于「孙小果起死回生」的消息也在网络上传开。

6 月 4 日,由中央政法委牵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组成的全国扫黑办大要案督办组进驻昆明,督促云南省有关部门办理孙小果案。

从 1994 年最初的「取保候审」,到后来的「死刑变无期」「无期变有期」,再到最后的「立功减刑」,一桩桩一件件,督导组都查得清清楚楚。

2019 年 12 月 23 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 1997 年犯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再审案公开宣判,决定维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1998 年 2 月一审对孙小果判处死刑的判决,并与其出狱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的终审判决合并,决定对孙小果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不过也有网民在网络平台上质疑,孙小果案是不是又在走过场。

但事实证明,我们国家法律的神圣不可侵犯性。

孙鹤予和李桥忠分别被判 20 年有期徒刑和 19 年有期徒刑,其余 19 位参与犯罪的朋友、公职人员分别被判处 2 年至 12 年有期徒刑不等。

孙鹤予

比如法院系统中,审监庭庭长梁子安被判处有期徒刑 12 年;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田波被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

比如司法行政系统中,云南省司法厅巡视员罗正云被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 6 个月;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副巡视员刘思源被判处有期徒刑 6 年……

在之后的采访中,审监庭庭长梁子安对这件事也十分不屑。

他说:「关在里面十多年,他一个连书都不读的人搞个发明,我都想问(孙鹤予)咋想的?」

监狱方面的罗正云,回想起刚正不阿、决不减刑的何绍平时,言语里都是欣赏与肯定。

对于获得「重大立功」的减刑专利,罗正云在采访中愤然地说:「孙小果能搞什么专利啊?书都没读过,他搞个什么专利?!」

罗正云接受采访

然而,一直关照孙小果的监狱政委刘思源却强调,他并不是孙小果减刑出狱的主要负责人,他说:「减不减,法官说的算,不关我的事。」

在李桥忠找到的关系环中,几乎每一个人都认为别人才是承担主要责任的那个。

自己仅仅是「开个小口子」。

正是这种侥幸心理,才促成孙小果死而复生的魔幻现实。

那么,当督导组彻查此案的时候,主人公孙小果正在做什么呢?

在起初的调查过程中,孙小果依然没把督察组当回事,还曾一脸不屑地告诉办案警员蒋彪,「拿下我你能立大功」这种猖狂又自大的言论。

他也依然在期待着妈妈孙鹤予能像之前一样,让他大摇大摆地走出监狱。

可这一刻,迟迟没有来临。

直到宣判死刑时,孙小果才明白妈妈再也救不了他了。

也直到此时,孙小果才哭了。

孙小果被审判现场

谁也不知道,他到底在哭妈妈救不了他,还是真的在悔过。

回顾

回顾「孙小果案」,几乎涉及了刑法中最常见的几种罪行(轮奸、强奸、伤人、涉黑)。

从过往种种犯罪过程来看,孙小果对「暴力」有着巨大的兴趣,认为暴力可以解决一切问题。

如果暴力解决不了,那就去寻找妈妈孙鹤予的帮助。

而孙鹤予解决问题的方式,其实是一种权力「暴力」,是软性的、透明的。

尽管她只是一个小民警,李桥忠只是个局长,但还是在昆明完成了「一手遮天」的骚操作。

也正因此,孙小果便肆无忌惮、毫无底线地伤害他人。

如果究其原因,我们也许可以从孙小果的「原生家庭」上找到一些诱因。

一、暴力的父亲

孙鹤予跟儿子孙小果,其实早先并没有生活在一起。

孙鹤予和第一任丈夫陈跃相识那年,两人都是昆明市某派出所的警员。

随后二人谈婚论嫁,1977 年有了儿子,取名叫陈果(为了方便阅读,下文仍称孙小果)。

但不知什么原因,婚后陈跃的脾气越来越暴躁,还沉迷上了酒精和家暴。

不堪重负的孙鹤予决绝地选择离婚,孩子虽然判给女方,可由于当时孙鹤予的条件无力单独抚养孩子,于是陈果就留在了嗜好家暴的陈跃身边。

自然而然的,陈跃的家暴对象从妻子,变成了只有 5 岁的儿子。

邻居们回忆说,那时经常会听到陈跃在家里打孩子的声音,小孩一周就要挨打两三次,后来上学了更是天天打,也不管孩子的学习情况,更别说教育小孩。

如果孩子考试没考好,对陈跃来说仅仅是多了一顿拳脚和发泄的理由。

长时间的「棍棒教育」让孙小果变得越来越叛逆。

而父亲陈跃的暴力人格,也在长时间的潜移默化中,传递给了自己的孩子。

二、宠溺的母亲

孙小果 15 岁时,孙鹤予与李桥忠再婚。

李桥忠看中孙鹤予的姿色和为人处世的圆滑,在 1992 年那个还残留着封建思想的年代,不惧流言蜚语,娶了这个大自己将近 10 岁的女人。

随后,孙鹤予把孙小果接回身边,并且改名孙小果。

孩子常年受的委屈,当妈的全都看在眼里,也着实心疼不已。

于是,二婚嫁了个好老公的孙鹤予开始把儿子捧在手心上。

只可惜,一直脱离正常家庭的孙小果在学校经常逃课去歌厅酒吧、公开骂老师,甚至不断和各路社会人士打群架,起冲突。

而且面对老师「请家长」的招数,孙小果表现得颇有「视死如归」的架势,让老师很是头疼。

可无论孙小果在学校里表现多么不堪,孙鹤予都不会责骂他。

她反而觉得是自己的错,是自己没能早点把孩子接回身边,让他过了 10 年苦日子,才造成了他现在的叛逆。

随后,孙鹤予和第二任丈夫李桥忠商量了一下,干脆就让儿子从学校辍学,进入李桥忠的单位,有后爸罩着,至少以后能过个安稳的生活。

面对心爱妻子提出的要求,李桥忠直接答应下来。

毕竟给孩子换个环境又能出什么错呢?

其实看到这儿,很多朋友估计已经能看出问题了。

孙鹤予的第一任丈夫陈跃,可能因某些原因,患上了严重的心理疾病。

根据尤马·安东尼所著的《暴力、人、社会》一书所讲,陈跃具有一定程度的反社会人格。

他对于儿子和妻子的暴力行为,是一种根深蒂固的,用来彰显自身主导地位的工具。

此类人通常性情残忍、凶狠、缺乏道德情感、无耻、冷漠。

而在有暴力人格障碍的人群中,10-15% 的人成为了犯罪惯犯,甚至连环杀手。

孙小果从幼童时期便耳濡目染父亲的暴力行径,再加上遗传因素,所以心理发生了转变。

所以在接孩子回新家时,孙鹤予需要做的是对孩子进行心理干预,并且给他正常的家庭氛围,才能慢慢治愈他。

可孙鹤予自身又因为愧疚造成了情感倒置。

她总以一种赎罪般的姿态,用无底线的顺从来弥补对孙小果错失的母爱。

当时的李桥忠,任职武警云南边防总司令部警务处副处长。

他给 15 岁的继子改了户口上的出生年月,从 1977 年改成 1975 年,让孙小果「变成」17 岁。

这个操作显然是违反规定的,可孙鹤予不在乎。

随后,孙小果顺利进入了武警云南边防总队新训大队、昆明市边防支队、武警昆明边防学校。

孙鹤予当时的想法其实很单纯。

她觉得孩子既然不愿意上学,那他可能就不是上学的材料,就别委屈他硬学了。

而进入武警学校对儿子来说,既能通过训练改善脾气,又有继父关照,不至于挨欺负。

问题是,孙鹤予对儿子百依百顺的疼爱,反而激活了孙小果心中的恶魔。

他开始像自己的生父陈跃一样,认为女性是低一等的人,必须无条件地顺从他。

而暴力,就是他的人生信条。

所以从 1994 年开始,孙小果就没停止过闯祸的脚步。

直到两年后出事,表面上 19 岁的孙小果又被改回了本来的年龄,就变回 17 岁。

再加上后来的假病历事件,孙鹤予不但没让犯罪的孙小果承担责任,反而利用自己和丈夫的社会关系帮他逃脱制裁。

这在当时刚成年的孙小果看来,就是一种变相的奖励行为!

因为获得了「犯错也不会受罚」的奖励,所以孙小果特别喜欢施暴,喜欢凌虐他人。

这正是他父亲陈跃的行为。

孙小果和他一样,试图用暴力驯服他人,以彰显主导身份。

唯一不同的是,陈跃的暴力仅限在家庭范围内。

而孙小果则希望整个昆明都像妈妈孙鹤予一样顺从、任自己蹂躏。

至于为什么孙小果会执着于强奸和殴打「未成年少女」,我们大胆推测,他是在报复。

1994 年,孙小果因轮奸少女而被判三年徒刑。

然而在孙小果眼里,这份为受害者讨回公道的「法律判决」,就是害他入狱的元凶。

于是从 1997 年开始,他疯狂地「猎杀」未成年少女,一次次挑战法律的底线。

后来,33 岁的孙小果刑满出狱。

出狱后,他第一时间朝孙鹤予伸手要钱。

孙鹤予后来回忆这段时,脸上竟然露出了欣慰的微笑,说她为此还「责骂」了儿子:「你这个小坏蛋,还说买房子是跟我借钱,妈妈的钱哪还用得着你还呢?」

更让人吃惊的是,在 2019 年回忆自己被开除的经历时,孙鹤予最不满的,却是曝光孙小果恶行的那篇《掩盖不住的罪恶》。

她说要不是这篇报道激起了民愤,儿子就不至于被判得那么重。

言下之意,自己也就可以不用丢工作,救儿子的事也能更顺利。

自始至终,孙鹤予都没意识到自身的缺陷和问题。

孙鹤予在 2019 年接受采访时亲口承认:「希望他(孙小果)受的处罚能轻一点,虽然恨他闯祸,可还是要疼他。」

情感倒置,让孙小果在母亲心中,永远地停留在了 5 岁那年。

这也是为什么她总在为儿子不停辩护的原因。

孙鹤予总对孙小果抱有荒唐的幻想,认为「孩子长大了就懂事了」。

而在这过程中,继父李桥忠就是一位愚昧的帮凶。

2020 年 2 月 20 日,孙小果被执行死刑。

主要参考资料:

  1. 央视网《孙小果的复活与覆灭》

  2. 尤马·安东尼《暴力、人、社会》

  3. 公安网案件节选:《孙小果等 8 人强奸妇女、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

  4. 陈蔚然:《青少年暴力犯罪心理成因及其治疗矫正》

  5. 央视网:《正风反腐就在身边》第二集《守护民生:孙小果涉黑涉恶案等案件的幕后真相》 备案号:YX115kqw2Mv

点击星号评分!

平均分 0 / 5. 投票数: 0

还没有投票!请为他投一票。

推荐阅读

登录

找回密码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