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科学的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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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科学的悖论

作者:本杰明·N.卡多佐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译者:劳东燕译

出版年:2016-11

页数:200

定价:32.00元

装帧:精装

丛书: 法政人文经典

ISBN:9787301276365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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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美国二十世纪优秀的法学家与法官之一本杰明•卡多佐的代表作,问世至今近百年,影响力持续不衰。

卡多佐在书中犀利地提出了如下观点:法律肯定是不足够严谨、科学的;许多法学的基本概念,源自哲学的思辩;许多法律原则的价值是单向度的,哪怕法律原则之间是交叉并被排列出秩序和价值优先层次。既然法律和政治都是工具,作为思想,即哲学的演绎和形体化,工具的使用程序和方式应该被严格限制。

本书可作为法学理论领域的基本参考读物,适合广大法学院校学生研读。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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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杰明•N.卡多佐 | Benjamin N. Cardozo

美国历史上最杰出的法官之一。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曾从事律师职业十余载,获誉“律师的律师”;自1914 年开始法官生涯;1932年,经胡佛总统提名,出任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直至1938年逝世。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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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论——静止与运动——稳定与进步

第二章 正义的内涵——价值科学

第三章 利益的平衡——原因与结果——个人与社会——自由与政府

第四章 自由与政府——结论

注 释

译后记

评论 ······

pp.62-70

200页的32开,最后40页都是注释(有4页是译后记),如此疏落的排版多少有浪费之嫌。卡多佐的写作原创性也不太高,正文里就有大量的引述,有些段落读来甚至有文献摘录的感觉。好在他的文笔确实过硬,针对法律与道德、自由与管制等问题上存在的“悖论”(此悖论主要为选择两难之意),时有精辟的辩证论断,亦能以丰富的实务案件加以说明,彰显了常年服务于一线的经验优势。总之,比较适合用作接触法理讨论的初阶读物。

我知道这本书本身是非常好的,单看内容以及引用和想要论述的话题就可见一斑。我之所以给三颗星,原因是翻译得太烂了,就连最基本的流畅都做不到,真是令人头痛啊。

说到底法律其实是哲学,自由与限制的分界线、传统认知与法律的拉扯等等都是每个人需要回答的问题,最后这些隐秘的声音彼此响应,将一切塑造成现在这样。(我摸着我的良心也没办法给这样的翻译四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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