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哈特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原作名:Law,LibertyandMorality
译者:支振锋
出版年:2006-3-1
页数:107
定价:12.0
装帧:平装
丛书:法学研究生精读书系
ISBN:9787503661983
内容简介
······
本书是法学研究生精读书系之一,本部著作,着手解决的问题是利用刑法对道德的强制执行,特别是对性道德的强制执行。哈特教授首先考虑了约翰·司徒亚特·密尔那著名的宣言:“在一个文明化了的世界中,强力能够正当地适用于其任何成员的唯一目的就是防止对他人造成伤害。”在过去的百年里,这个学说曾受到了两位伟大的法律从业者的尖锐挑战詹姆斯·费兹詹姆斯·斯蒂芬爵士,伟大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法官以及普通法史学家;以及德夫林勋爵,他们两位都主张,用刑法来强制执行道德是正当的。
评论 ······
看!不!!懂!!!
以人类的苦楚和自由的限制为代价,追求“对道德强制执行”这一形式上的道德,因其实在的内容为“大多数”所掌握而在整体上成为正当;而其以事实举例,加不当类比进行证明,主要依靠唤起持相同意见之“大多数”之“同感”而赢得赞许,是有些小无耻的非论文。哈特驳得好。
看不太懂
翻译真是烂得无极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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