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族法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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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家族法原理

作者:[日]滋贺秀三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原作名:中国家族法の原理

译者:张建国/李力

出版年:2013-5

页数:685

定价:54.00

装帧:平装

丛书: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政治法律社会

ISBN:9787100096300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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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滋贺秀三(1921—2008)是“二战”后日本最负盛名的中国法制史学界的学者,本书是其前半生研究家族法的代表作。书中以“家产”或者说“财产”贯穿全文,并以此为中心,对家族中的三对关系进行重点探讨,在此基础上衍生出“父子一体”“夫妻一体”“兄弟一体”三个主要原则。关于传统中国家族法的原理,其重视的是“分形同气”的见解,认为人的存在、生命力的基础、人格的要素,所有这些都存在于“气”中。作者认为,世间所有的人都是分形而同气的同胞,宛如一个生命体,理应互帮互助;中国的“家”,正是这样在现实中共同生活的人类集团。这就是滋贺先生发现的中国家族的核心原理。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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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版序

省略记号

序说

第一章 基本的诸概念

第一节 关于亲属

一、宗族与外姻

二、同姓不婚、异姓不养

第二节 关于家

一、“家”的语义

二、中国的家和日本的家

三、同居共财和家产分割(分家)

第三节 关于继承

一、承继

二、承受

三、父子一体、夫妻一体

第二章 家的法律的构造

第一节 父家长型的家——直系亲的同居共财

一、问题之所在

二、围绕家产处分的父的权能

三、围绕家产分割的父的权能

四、父的权能的制约

五、理论的总括

第二节 复合型的家——旁系亲的同居共财

一、兄弟同居之家的家产的处分

二、兄弟同居之家的家产的分割

三、叔侄、堂兄弟同居之家

第三节 生前进行家产分割的父与子的关系

一、法律关系

二、日常生活的样式

第四节 家务的管理——“家长”和“当家”

第三章 围绕无亲生子者的诸问题

第一节 由拟制而来的承继人——“嗣子”

一、可做嗣子的适格者

二、嗣子的选定——“立嗣”

三、嗣子的地位

第二节 未成年死亡者

第三节 承继人的不存在——“户绝”

第四章 妇女的地位

第一节 妻

一、无子寡妻的地位

二、寡妇的改嫁

三、母子同居之家

第二节 未婚女子

第三节 与宗之所属关系

一、女性与祭祀

二、结婚与离婚

第五章 家族成员的特有财产

一、官俸及其他特别的劳动所得

二、妻之随嫁财产及其他以无偿方式所取得的财产

三、妇女的个人财产

四、结语——特有财产的继承

第六章 不正规的家族成员

第一节 妾

第二节 义子

一、乞养

二、随母改嫁

第三节 招婿与招夫

一、招婿(赘婿)

二、招夫(接脚夫)

主要参考文献

索引

滋贺秀三教授年谱及著作目录

滋贺秀三教授年谱及著作目录补

译后记

再版后记

评论 ······

现在的中国农村,书中提到的许多观念仍然存在。如果有人做田野调查,仍然能写丰富的学术著作。只不过中国人的眼光都在向上看。

扛鼎之作

讲得还是很清楚的,只是有些又深又细的部分作者不了解。后三章的译者好可爱,把日语的语气都翻出来了呢~

习惯法和观念法中渗透的伦理,社会乃至核心的经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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