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传 : 法律思想家、哲学家和社会民主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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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传
: 法律思想家、哲学家和社会民主主义者

作者:(德)考夫曼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副标题:法律思想家、哲学家和社会民主主义者

译者:舒国滢

出版年:2003-12-01

页数:284

定价:18.00

装帧:平装

丛书: 当代德国法学名著

ISBN:9787503644955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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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一部追忆德国法学大师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的生活历程与学术思想的传记作品,由拉德布鲁赫的亲传弟子、德国当代著名法学家阿图尔·考夫曼教授撰写,中国政法大学舒国滢教授翻译。   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在中国法学界久享盛名,但是拉德布鲁赫的成长经历、他的法学思想的形成历程以及他曾作为德国两届政府内阁的司法部长对德国立法的直接参与和影响等等,则不为我们所深入了解,这些正是本书的价值所在。作者作为拉德布鲁赫的弟子,在法学思想上脉络相承而又自成一家,因此在本书中既客观地反映了拉德布鲁赫的真实生活和内心世界,又清楚地解析了拉德布鲁赫的法学思想的由来,对其中的许多存疑之处也做出了令人信服的解说。本书内容主要包括:(1)与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初遇;(2)人生的困惑;(3)教授和社会主义者;(4)政治活动的时期;(5)魏玛民主立宪国家;(6)重返教职;(7)在精神的流放中;(8)法的革新;(9)文化与宗教;(10)战争与和平;(11)人道主义者、学者、伟人。本书附有拉德布鲁赫年谱、文献和研究拉德布鲁赫的文献。

本书的译者舒国滢教授在翻译中既捕捉了德文著作充满思辩气质的神韵,又以适合中国读者的晓畅表达避免了行文的晦涩,堪称精品。本文适合我国大学法律院系大学生、研究生阅读,也适合法学院教师、法官、律师参考。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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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图尔·考夫曼(Arthur Kaufmann,1923—2001),德国著名法哲学家和刑法学家。1923年5月10日生于德国莱茵兰-法耳茨州。1945年入海德堡大学法学院学习法律,师从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兼修卡尔•雅斯贝尔斯、阿尔弗雷德•韦伯诸名家课程。1952—1957年担任德国卡尔斯鲁厄州法院法官。1957年重返海德堡,学习哲学(伽达默尔)兼修人类学(勒维特),并于1960年以《归罪原则》论文获得讲授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法哲学的资格,同年任萨尔布吕肯大学正教授。1969年起担任慕尼黑大学正教授,兼任法哲学与法律信息学研究所所长。曾荣获日本东京庆应大学(1970年)和希腊雅典大学(1987年)法学名誉博士以及其他大学哲学、神学名誉博士学位。担任国际法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IVR)名誉主席和该协会德国分会主席,同时尚兼有德国巴伐利亚州科学院院士及国外一些科学院的院士。他于2001年4月11日在慕尼黑的寓所去世。

考夫曼教授一生著作颇丰,是二战后德国法学界最有原创力的法哲学家之一,与于尔根·哈贝马斯、尼克拉斯·卢曼、卡尔·拉伦兹、维尔纳·迈霍菲尔等人同属当代德语国家有影响力的法学理论家。其在法律解释(诠释)学、法律方法论、法的理论及刑法哲学方面均做出了独创性贡献。他的代表作品有:《自然法与历史性》(1957年);《关于超越相对主义法哲学的思考》(1960年);《归罪原则》(1961年1版,1976年2版);《法律与法》(1962年);《法的本体论结构》(1962年);《论当代法哲学的处境》(1963年);《法与伦理》(1964年);《法律国—法官国—法治国》(1964年);《自由法运动》(1965年);《类推与“事物的本性”》(1965年1版、1982年2版);《作为解释学视境的语言》(1969年);《认同与分歧》(1972年);《由自然法与法律实证主义到法律解释学》(1975年);《罪责与刑罚》(1983年2版);《转型中的法哲学》(1984年2版);《正义论》(1984年);《当代法哲学和法的理论导论》[与哈斯默尔(W.Hassemer)等合著,1985年4版];《正义———通向和平的遗忘之路》(1986年);《对法律逻辑与关系本体论的前思考》(1986年);《正义的程序论》(1989年);《后现代法哲学》(1992年2版);《法哲学》(1997年);《法律获取的程序》(1999年)。

舒国滢,男,1962年生,湖北随州市人。1979年入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学习法律,1986年毕业并获法学硕士学位。1993-1994年获中国政府奖学金赴德国哥廷根大学(Universitaet Goettingen)进修法哲学和法社会学。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法理学研究所所长。兼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理事、比较法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1995年首批入选“北京市跨世纪理论人才百人工程”。主要著作:《在法律的边缘》(2000年);合著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通史》(1998年)、《中国法理纵论》(1996年)、《中国法理学研究综述与评价》(1992年);译著:《法律智慧警句集》(2001年)、《法律论证理论》(2002年)。主要研究方向:德国法哲学;法学方法论;法美学;法律论证理论。

评论 ······

1.不要指望一个深受自己导师人格魅力辐射的学生能写出多客观的导师传记;2.师门传承之风对于法学来说非常重要,尤其可以实现法学理论的稳定和成熟;3.拉德布鲁赫不知道为什么被作者和译者塑造成了(个人观感)一个传统儒者的形象,温厚持重,无怪乎在另一篇关于考夫曼的序言里说,考夫曼觉得自己的思想更能为东亚人接受了。

这本历经劫难的拉德布鲁赫传终于被我读完,脑海里浮现出一位长者,他的生命经历和对待生命、文化和法律的态度和认知的努力……我是在追问生命意义和宗教对人类的程度上说生命的,这些在当下对我的影响还不是那么深刻,所有的命题也将是我一生为之思考的对象。他的理论与实践我不再赘述,他独特的相对主义,对沟通众多二元对立的缓解,以及对矛盾本身的发现,已然给我一定的教益。

我是读完这本书之后下定决心将“拉德布鲁赫的法哲学转向及其影响”作为本科毕业论文的,拉德布鲁赫的法哲学思想确实很迷人,但是也是极其困难的。德国人的思想有简单些的吗?

速读,结构行文稍显杂乱,考夫曼带着巨大的仰慕与些许反思为拉德布鲁赫写下了一部生平与精神小传,有限篇幅内大量思想的论述与辩护,考夫曼的写作意图明显不止于简单的生平勾勒,而欲打造一个人格精神之父,很明显,译后记里舒国滢的自陈更证实了这一点。我是有戒心的。关于德语与英美法理学宏观比较我下个学期末再写,和今天的新月师一样,在某个潮湿的雨夜d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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