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澤鑑
出版社:作者自版
副标题:基本理論:債之發生、契約、無因管理
出版年:2021-3-1
装帧:平装
丛书: 民法叢書
ISBN:9787770284298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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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泽鉴,1938年出生于台北,毕业于台湾人学法律系,获得过慕尼黑大学法学士。曾担任德国柏林自由大学访问教授,并在英国剑桥大学、伦敦大学政经学院、澳洲墨尔本大学从事研究工作。现任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专攻民法,主要著作有《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1-8册)、《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民法概要》、《民法总则》、《债法原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民法物权》等。
评论 ······
腾波沸涌,珠贝泛浮,若云汉含星,而光耀洪流。(错别字还是有点多,可能因为自版没有编辑来校对。还是期待能把这书扩充成债法总论、契约法、无因管理三本,或者把债法总论多写一点。)
债总部分还是太简略了
王老师将原来损害赔偿书里的给付障碍部分纳入本书,置于违约责任中,但将解除与损害赔偿同等视为违约责任之法效,此点是否妥当尚可斟酌,此其一;其中德语术语错误和德文页码错误,可能是出版时打印之误,忘读者甚之(引入大陆已做校对,此其二;沿袭其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的风格,颇有实践意义,此其三。
由于立法体例原因,难免叠床架屋,阅读体验因此不如《民法总则》,虽然由此体现了“从一般到特殊,从抽象到具体”以及从原则到例外的体系特点,但更能体会陈自强在契约法讲义系列中意图构建的“更有体系、有效率的”“个人财产法的体系”的缘由。履行障碍的书写坚持了原因进路,而王洪亮《债法总论》却是以救济进路为框架,分别论述各种债务不履行的原因,两书结合更有助对履行障碍的理解。本书的阅读应当同时密切结合作者的《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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