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与社会之间 : 明清广东地区里甲赋役制度与乡村社会(增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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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与社会之间
: 明清广东地区里甲赋役制度与乡村社会(增订版)

作者:刘志伟

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品方:谭徐锋工作室

副标题:明清广东地区里甲赋役制度与乡村社会(增订版)

出版年:2021-1-1

页数:335

定价:98.00元

装帧:精装

丛书: 新史学&多元对话系列

ISBN:9787303264070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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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从中国王朝时期户籍赋役制度在地方社会实施过程入手,尝试探索一种关于明清时期中国传统社会变迁和国家转型的解释路径。作者认为,户籍制度是中国王朝时期国家统治与社会整合最重要的基础之一,明清时期的里甲制由以人丁事产构成的家庭为核心衍变为以田地赋税为核心的户籍系统,建立在一条鞭法下财政白银化和赋税定额化基础上的这一深刻转变,同地方基层社会发生的变迁过程互动,从而确立起一种新的“国家—社会”体制。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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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伟,1955年生于广东省韶关市,1983年中山大学历史系研究生毕业,现为中山大学历史系教授。曾任中山大学历史系主任,现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山大学亚太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曾在牛津大学、耶鲁大学等国外以及台湾、香港地区的多所大学做访问学者或客座教授。论著有《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明清广东里甲赋役制度研究》、《宗族与地方社会的国家认同——明清华南地区宗族发展的意识形态基础》,1983年起一直在中山大学从事明清社会经济史教学与研究。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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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问题与思路

第二节 明清广东社会经济变迁之概观

第二章 里甲赋役制度与明初社会

第一节 “划地为牢”的里甲体制

第二节 里甲体制下的赋役征派

第三节 社会动乱与里甲制的危机

第三章 一条鞭法前的改革

第一节 均徭法与均平法

第二节 赋役折银及其意义

第三节 赋役改革过程的矛盾

第四节 以定额化为中心的改革

第四章 从一条鞭法到摊丁人地

第一节 一条鞭法

第二节 清代前期的里甲差役及改革

第三节 摊丁人地

第五章 清代的图甲制

第一节 图甲制的变质

第二节 图甲制中“户”的性质

第三节 “总户”、“子户”与赋税征收

附录一 地域社会与文化的结构过程——珠江三角洲研究的历史学与人类学对话

附录二 历史叙述与社会事实——珠江三角洲族谱的历史解读

附录三 边缘的中心——“沙田—民田”格局下的沙湾社区

初版后记

再版跋

评论 ······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官僚及官僚体制墨守成规、敷衍塞责、贪得无厌的天性,既给生活于其下的百姓带来了深重苦难,也给后世的历史学者带来了解读史料的风险——不同时代的史料沿用同一套名词,看上去仍维持着同一种制度,实际上名词的含义和制度的性质都已经发生变化,为此就需要研究者深入制度运行的实态,探索变化发生的原因。

最近的华南学派阅读告一段落,这本书作为郑老师的家族研究的背景材料非常合适,读完之后对依附性、合同性宗族灵活性的社会北京有了更深的理解,全书抓住“户”的概念从人口控制逐渐向田亩控制转变的线索,对于解释明朝中期之后地方宗族组织兴起很有帮助。//// 带来新加坡的纸质书全部读完了,即将进入令人心生恐惧的电子书时代x

读到税制向摊丁入亩过渡的时候,本书说减轻人丁负担是一种误读。从发展的视角来看,生产力的发展和人口的滋生,国家怎么可能放弃这些发展所带来的红利。而实际情况也更加有趣,地方政府派役依旧存在,中央政府却放弃了人口红利,中央和地方矛盾已经十分突出。继续人丁税则扰民不断,放弃则在定额之中僵化踱步。税制通过掠夺式的方法从底层汲取利益,在这个过程中是无人可以阻挡的,也是不可商量的,这是专制的权力。但三方利益纠葛…

我感觉我只懂了三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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