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推理中应用的基本法律概念(修订译本)

0
(0)

司法推理中应用的基本法律概念(修订译本)

作者:[美]韦斯利·霍菲尔德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译者:张书友

出版年:2022-3

页数:156

定价:32.00

装帧:精装

丛书: 法哲学名著译丛

ISBN:9787100205894

内容简介
 · · · · · ·

正如一切整数都是素数之积、一切物质皆由元素组成,任何纷繁复杂的法律关系同样可化约为八个概念:权利与义务、特权与无权利、权力与责任、豁免与无权力,两两相反而又两两相关,扮演着“法律的最小公分母”。当表达上述概念的术语不再一词多义、一语双关时,传统法律理论中的对人权与对物权便不复泾渭分明,普通法与衡平法也难称井河不犯。

本书作者霍菲尔德精湛的概念分析不仅影响了凯尔森、哈特等理论大家,还为美国的“法律重述”活动打上了浓厚的术语底色。其概念理论具有“元理论”性质,现代经济学、伦理学以及社会哲学也经常将此作为有力的分析工具。

作者简介
 · · · · · ·

韦斯利•霍菲尔德(1879-1918),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耶鲁大学法学院教授,20世纪英美分析法学派代表人物,他提出司法推理中应用的八个基本法律概念体现了法律概念分析的最高成就,为现代权利理论奠定了高度形式化的基石。

张书友,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西方法理学、法治理论、法律与文学。

评论 ······

霍费尔德如果没有英年早逝就好了,那样或许其影响力会更大些。有关基本法律概念另一译本,见《宪治与主权》。

最近在梳理权利束的财产理论,以及同时阅读权利理论的若干争论文章,因此反复翻阅了这本著作,仔细揣摩论证细节,逐渐认识到霍菲尔德的这两篇论文真乃天才之作。它的历史地位毋庸置疑——美国财产理论的历史发展分为两个阶段,霍菲尔德之前的,和霍菲尔德之后的。霍菲尔德的分析框架瓦解了布莱克斯通式的所有权定义,即一种古典自由主义的财产权概念,为权利束的财产观念奠定了理论基础。英国分析法学的后继者们,几乎言必谈霍菲尔…

不完全认同,论证不够完善,举例倒是很多,但大都是海洋法系的。对于我这种喜爱逻辑的人而言,分析的视角很吸引人。

从法律关系之形成、变动,其内容之实现的角度重新建构了“权利”等概念;并不是古典式的檄文,而近于操作手册。但把“权利”等同于“法律关系”还是有疑问的。

点击星号评分!

平均分 0 / 5. 投票数: 0

还没有投票!请为他投一票。

评论 抢沙发

评论前必须登录!

 

登录

找回密码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