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中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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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中国性

作者:王人博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品方:新民说

出版年:2014-9-1

页数:281

定价:CNY36.00

装帧:精装

ISBN:9787549557776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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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宪政主义在中国的传入和表达的杰出著述。

2.探讨在近代中学与西学的激荡中,“法”如何深刻地影响了中国社会历史的变革和制度的创新,使法的中国实践得到了历史和语言双重维度的解释,对于当下尤其具有启发性。

3.一个中国的宪政主义者并不是一个不懂西方的人,在很多方面他们是有意识地拒斥了西方某些东西,因而一个中国的宪政言者首先是一个通晓“西方原理”的人,哪怕只是一种肤浅的方式。一个手持长矛杀死传教士的“义和团”乡民不是中国的知识者,仅仅是个勇莽的战士,而一个中国知识者则意味着他知晓中国需要什么,如果这被看作浅薄,那也是一种必要的浅薄。

本书主要是对近代以来中国政治法律中使用的核心基础性概念(比如民权、民主、宪法等)以及五四宪法、七五宪法、劳教制度、法家思想等的一种开放式研究,从跨语际实践及词源学的角度阐释和辨析了民权、民主、宪法、水、治、法等的起源及其流变,对中国传统的法家思想进行了现代阐释。

《法的中国性》旨在说明:

1.中国近代有关宪政的观念和表达与对西方的观看有关,与西方身在的那种“优越性”有关,或者说与西方“强”中国“弱”的事实以及中国对这个事实的体认有关。宪政的思想与语言被中国挪用,主要不是用以表达西方问题,而是中国问题,这是中国宪政思想之所以为“中国”的最直接的意思;同时,它也是喻指近代中国历史“非优越性”的一个政治性表征。西方的宪政是因为西方的“优越性”以及中国的“非优越性”这样一种中国式体认被中国接纳的。

2.中国无论怎样挪用西方,自始至终都有一个中国立场的存在,既包括对西方价值的取舍,也包括对自己古老智慧的化用。对西方宪政原理如何取舍,取决于中国对自身问题的体认以及体认的方式。而决定这种“体认方式”的,不是西方宪政原理,而是由中国自己的文化历史提供的智慧,以及对智慧的化用。当西方“宪政”剥脱了原有的语境被置于异域场景之后,其意义与价值必定会发生移转。这里要强调的不是这种移转本身,而是移转的意义:“移转”并非是中国对西方的“误读”,而是一种主体性的主动选择。

3.晚清、民国期间西学的引进之于中国的意义不能被无限的夸大,中国人有自己处理问题的方式,也善于倾听别人的意见和吸纳别人的东西,但倾听和吸纳的方式是自己的;他们可以接受外部文化,但强加的不行。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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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人博,宪法学家,代表性著作有:《法治论》《宪政文化与近代中国》《宪政的中国之道》,另著有随笔集《桃李江湖》《孤独的敏感者》。其中,1989年与程燎原合作《法治论》,是九十年代国内外极具影响的学术著作,“国内系统研究法治理论的开山之作”;《宪政的中国之道》对中国百年宪政思想史的研究,是一种真正本土化的学术,是一本宪政主义在中国语境下的完整表达和融入的杰出著述。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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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言 寻找“ 中国性”

民权词义考

一 有缺陷的方法论

方法:物境( Circumstances)、联想和记忆

二 来源:中国与西方、明治日本

词性的变异

《孟子》的新意义

三 浮士德式的言喻

陈述与预言:一种必要的浅薄

四 西方性

中国性( Chineseness)

庶民的胜利

——中国民主话语考论

一 为什么考辨“Democracy”

二 汉语“民主”语词是如何在近代中国复活的

三 “民主”的新语义:“Democracy”的被重新翻译

四 庶民的胜利:人民、农民、平民、劳工与“平民主义”

一个最低限度的法治概念

——对中国法家思想的现代阐释

一 比较:法家的法思想与“普世主义”法治观

二 中国法家思想的现代阐释

三 民主、 宪政与法治概念之区分

权力与技术

——对劳动教养问题的一个宪法学分析

一 劳动教养的宪法根据

劳动教养性质之辨

一个新概念:“反社会主义的反动分子”

二 知识分子:一个难以定位的人群

权力结构中的三方关系

劳动教养:“ 改造”的一种极端方式

三 效用与风险: 一条不确定的界线

劳动教养:谁是宪制化中的主角

劳动教养:是宪制化的顺应,还是背离

宪法概念的起源及其流变

一 宪法( Constitution ) 含义的最初表达

二 宪法( Constitution ) 现代意义的生成过程

三 社会契约论:西方用以重构宪法历史的一种方法

四 汉语“宪法”释义

宪法的中国性

——对五四宪法发生过程的一种解释

一 什么是宪法的“制定”

二 机构与程序

三 为什么需要宪法

四 什么是宪法

被创造的公共仪式

——对七五宪法的一种阅读与解释

一 阅读的方法

二 修辞与意义

三 展示的思想

四 文本的意义

五 文本的关键词

六 人民的宪法

水: 中国法思想的本喻

一 水与治

二 水的意象与法的隐喻

三 “水舟”之喻与法统

余 论 什么才是关键

评论 ······

54宪法制定的那一部分是整本书最精彩的地方,后记的中国法与水的关系也很值得一读。

法律人关于西方文明中“法”播迁到近代中国的轨迹论述,百余年来的不同认识和取舍。常让人感慨的是,梁启超和汪兆铭之争皆沦为皮相,却依旧迁延百年,时至今日,还是很多论争背后的隐藏主线。书中关于五四宪法制定过程的学理分析,以及对七五宪法文字风格转变的分析很有意思,颇值得一读。

作者思路清晰、用语精炼,全书发人深省、充满启迪。用语义分析以及语言实践之场域概念分析中国的法治与宪政思想,醍醐灌顶。

真不知道这样的书价值何在?不敢含沙射影就来个虚与委蛇大而无当的书名。单单瞥见这书名就猜到书中的论调了,况且以一个编辑的自觉也能清楚地认识到,这若不是一部为存在却无意义的宪法,甚至为根本没实现的宪政寻托词的“呕心沥血”的言论集,能出版才怪。就不要从福柯文字考古那去找灵感了,学外语稍专业点的就深知五四引入的那些新词文实不符的问题,扯来福柯就纯是撑门面了。您不就是说我共和制不是宪政也无需宪政,我们的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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