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德]保罗·克雷尔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原作名:Umweltstrafrecht
译者:张志钢
出版年:2022-11
定价:98.00元
装帧:平装
ISBN:9787522706788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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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环境刑法领域第一部中文译著,本书是观察德国环境刑法理论与实务的一个重要窗口。本书主要内容分为总则与分则两个部分。总则部分在概述德国环境刑法历史与现状基础上,重点讨论环境刑法的行政从属性、构成要件论、错误论、共犯论以及企业、环境行政部门公职人员的刑事责任等,这些问题是刑事责任一般归属问题在环境领域的特殊呈现。分则部分细致梳理《德国刑法典》第二十九章第324条至第330条d诸条文,既包括水、土地、大气等污染环境媒介犯罪,也包括制造噪音、垃圾处理、危险设备、危险物品交易、侵害保护区等犯罪。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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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克雷尔,德国汉堡大学法学院刑法学教授。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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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论
一 环境刑法的历史演变
二 环境刑法的 (辅助性)保障功能
三 环境刑法的概念与体系
四 环境刑法的法益
(一)环境中心论与人类中心论
(二)作为通说:环境人类中心论
(三)行政性法益的确定
五 对环境刑法的批判
六 环境刑法与经济刑法
七 环境刑法的实践
第二章 环境刑法的行政从属性
一 行政从属性的原因
二 行政从属性的表现形式
(一)概念从属性
(二)行政法从属性
(三)行政行为从属性
(四)行政合同从属性
(五)行政判决从属性
(六)欧盟法从属性
(七)行政行为从属性的体系定位
三 行政从属性的合宪性问题
(一)空白刑法条文的合法性
(二)作为空白刑法的环境刑法
(三)环境刑法的明确性与可明确性
四 瑕疵行政行为
(一)第330条d第1款第5项之权利滥用条款
(二)违法的负担行政行为
(三)许可资格与许可义务
五 非正式行政行为
第三章 环境犯罪归属的一般问题
一 构成要件行为与结果归属
(一)结果的定义问题
(二)累积犯理论
(三)因果关系
二 正当化事由
三 故意与错误
(一)故意与构成要件错误
(二)禁止错误
四 过失
五 积极悔罪 (第330条b)
六 加重的环境犯罪行为 (第330条)
第四章 设备运营中企业、行政部门的责任
一 普通犯与特别犯
(一)第14条中的身份转移
(二)普通犯与特别犯的区分
二 企业的刑事责任
(一)水平的责任
(二)垂直分层
(三)运营官
三 公职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作为设备运营者的公职人员
(二)环境行政部门中的公职人员
四 不作为犯中的正犯与共犯
第五章 垃圾处理刑法
一 未经许可的垃圾处理
(一)刑法上的垃圾概念
(二)垃圾的危险性
(三)犯罪行为
(四)不作为的可罚性
(五)行政从属性
二 未经许可的垃圾出口 (第326条第2款)
三 未经运输的放射性垃圾 (第326条第3款)
四 迷你条款 (第326条第6款)
五 未经许可启动垃圾处理设备 (第327条第2款)
六 附论:垃圾运营中诈骗的可罚性
第六章 水保护刑法与土地保护刑法
一 水保护刑法
(一)水污染
(二)未经许可启动输水管道设备和污水处置设备 (第327条第2款第1句第2项和第4项)
(三)侵害受保护区 (第329条第2、3款)
二 土地污染 (第324条a)
(一)行为对象:土地
(二)(二)犯罪行为
(三)犯罪结果
(四)违反行政法上的义务
第七章 污染物排放控制刑法
一 大气污染 (第325条)
(一)危及大气构成 (第325条第1款)
(二)由设备排放的有害物质 (第325条第2款)
(三)排放有害物质 (第325条第3款)
二 制造噪音 (第325条a)
(一)危害健康的噪音 (第325条a第1款)
(二)引起噪音、震动和非电离辐射 (第325条a第2款)
三 未经许可启动设备 (第327条第2款第1项)
四 危害受保护区
第八章 其他条文
一 原子能刑法
(一)未经许可启动核技术设备 (第327条第1款)
(二)未经许可处置放射性物质 (第328条第1款、 第2款)
二 危险物品刑法
(一)危险物品构成要件
(二)危险物品运输构成要件
三 自然保护区刑法
四 释放有毒物质 (第330条a)
附录一 环境刑法中的许可问题
附录二 环境法中相关条文对照
法律法规名称
关键词索引
参考文献
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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