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本传 : 修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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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本传
: 修订本

作者:李贵连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品方:新民说

副标题:修订本

出版年:2018-1

页数:544

定价:98.00

装帧:精装

丛书: 法律文化文丛

ISBN:9787559803580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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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沈家本,(1840—1913),字子惇,又作子敦,号寄簃,浙江湖州人。晚清著名法学家,光绪九年(1883年)进士,历任天津与保定知府、刑部左侍郎、修订法律大臣、大理院正卿、法部右侍郎、资政院副总裁、法部左侍郎等职。

出身刑部,旧律素养极深,在晚清的大变局中,担起法制改革的大旗,放眼世界,致力锻造融会中西、古今的新法制。在他主持之下,废除了传统酷刑,并将以《大清律例》为代表的传统法系改造为包括刑律、民律、刑事诉讼律、民事诉讼律在内的西方部门法体系;同时,创办京师法律学堂以培育法学人才,聘任日本法学博士来华参与修律,延请留学生翻译大批欧美与东瀛的新式法典。沈家本引领时代,影响深远,被后世誉为“中国法制现代化之父”。

本书中,作者不仅讲述了沈家本的生平,更详细讨论晚清变法修律的过程,与当时新旧思想碰撞带来的争议。描绘出一幅板荡不定的政治时局图卷,更深刻地体会沈家本之伟大,更深入地了解法制改革实践的历史。为今日的司法改革乃至法治中国建设有着促进与借鉴的意义。

▼媒体推荐

沈家本是晚清爱国忠君并具有改良维新思想的新官僚,也是博古通今、连贯中西的法学大师。他对于中国法制的现代化、法学的繁荣和法律人才的培养,做出了彪炳史册的功绩。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张晋藩

沈氏是深了解中国法系且明白欧美、日本法律的一个近代大法家,中国法系全在他手里承先启后,并且又是媒介东方、西方几大法系成为眷属的一个冰人。

——杨鸿烈《中国法律发达史》

李贵连教授基本穷尽了有关于此的一切资料,道尽了其间隐曲的一切缘由,得为有关沈氏身家背景、法意学思和功业得失的一项总结性、集成性研究,至今尚无著述逾越其右。

——许章润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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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贵连,广东省五华县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华中科技大学特聘教授,华中科技大学近代法研究所名誉所长。当代汉语学界沈家本研究第一人。著有《近代中国法制与法学》《沈家本年谱长编》《沈家本评传》《法治是什么:从贵族法治到民主法治》《1902:中国法的转型》等。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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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版前言

现代法治:沈家本的改革梦(代自序)

第一章 家世和青少年时代

一 宦迹不显的诗书世家

二 北京——童年和少年

三 遭时多故,辗转湘黔

第二章 前尘似漆渺难知

一 乡试中举

二 索米长安感岁华

第三章 外官任上

一 外放天津

二 保定任上

第四章 执掌刑部

一 此人端为救时来

二 当家刑部

第五章吊诡时代的法律与社会

一 “就地正法”与传统司法审判制度

二 领事裁判与国家法权

三 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异与传统法的困境

四 西洋法思想的传播与戊戌修律的流产

第六章 奉命修律

一 新政与权力危机

二 奉命修律

第七章 改重为轻,化死为生

一 改律例馆为修订法律馆

二 翻译各国法律

三 改造旧律

第八章 大理院正卿

一 预备立宪与官制改革

二 大理院正卿

第九章 修订法律大臣

一 修订法律馆的重新组建

二 出国考察,聘用外籍专家和国内调查

第十章折冲樽俎,模范列强——新法律草案的制定

一商律

二《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

三《法院编制法》

四《违警律》

五《大清新刑律》

六《国籍法》

七《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

八《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

九《大清民律草案》

十《大清现行刑律》之编订

第十一章礼法论争

一 张之洞对《刑事民事诉讼法》的批驳

二 学部对《大清新刑律草案》的驳议

三 在旧义与新理之间的批驳与反批驳

四 规范各异,道德与法律应否分离

五 国家主义与家族主义

六 劳乃宣为《新刑律修正案》与资政院议员的辩论

第十二章近代法学与法学教育的奠基

一 法学盛衰说

二 兴学明法,政平讼理

三 沟通新旧,融会中西

四 设律博士议

五 创建、主持京师法律学堂

六 北京法学会、《法学会杂志》

七 翻译、整理中外法律和法学著作

第十三章斗室蠖居——枕碧楼中理旧稿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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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需。

2019年12月。

现代法律之父

讲述中国近代官方法律第一人的传奇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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