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达自由的法律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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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自由的法律限度

作者:[美]亚历山大·米克尔约翰(AlexanderMeiklejohn)

出版社:贵州人民出版社

原作名:FreeSpeechandItsRelationtoSelf-Government

译者:侯健

出版年:2003

页数:92

定价:6.50元

装帧:平装

丛书: 公法译丛

ISBN:9787221060686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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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同时具有严肃凝重的学术内容与通俗易懂的小说效果,能让您始终怀着激情一读到底且意犹未尽的书,也是一本影响了美国有关言论自由的著名司法判决的书。这就是由美国著名学者亚历山大.米克尔约翰所著、候建先生翻译,并由贵州人民出版社2003年出版的公法译丛中的《表达自由的法律限度》。虽然全书不足十万字,但透过其细致深刻和富有逻辑的论证和反思,我们似乎在事实与规范之外感受到保障具有公共性质的表达自由的更多价值与现实意义。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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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第一章 统治者与被治者

第二章 明显且即刻的危险

第三章 美国个人主义和美国宪法

第四章 若干反思

译后记 米克尔约翰的言论自由理论及其影响

评论 ······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 很雄辩

只有嚴格區分公言論和私言論之間的區別,公民的權利和權力才能得到真正切實的保證,唯有真正的言論自由,纔能保證真正的民主和公民的政治自治。

已购。米反对霍姆斯“明显且即刻的危险”原则,认为存在着两种言论的权利,因此存在着两种而不是一种对于言论的保障。对于第一种权利,政府无权加以限制;对于第二种权利,政府可以在符合某些条件下加以限制。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法律以削减言论或出版自由”,所保障的就是第一种权利。对于第一修正案所保障的言论自由,公权力无权加以限制。第五修正案所保障的是第二种权利。对于这种权利,政府可以在符合“正当…

言论自由分为公言论和私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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