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的范围(第二版) : 法理学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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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的范围(第二版)
: 法理学的范围

作者:(英)约翰·奥斯丁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副标题:法理学的范围

译者:刘星

出版年:2013-7-1

页数:413

定价:38.00

装帧:精装

丛书: 未名社科·大学经典

ISBN:9787301226377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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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奥斯丁(Austin,J.),1790-1859,英国法学家。1790年3月3日生于一个商人家

庭。1807年至1812年服兵役。后研读法律,并于1818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1825年,放弃律师职业。1826年,值英国伦敦大学(LondonUniversity)建立,即被任命为该大学的首任法理学教授。同年,赴德国研究法学和法律,并撰写课堂讲义。1828年返回英国,开始在伦敦大学开设法理学系列讲座。1832年停止在该大学的讲座。1835年辞去法理学教授职位。此后,基本居住国外。其间,1833年,被任命为英国刑事法律委员会(TheCriminal Law Commission)成员。1833年至1834年,任英国皇家刑事法律及刑事诉讼法律委员会( TheRoyal Criminal Law and Procedure Commission)成员。1834年,在英国法学协会会所( theInner Temple)开设法理学讲座。1859年12月7日去世。生前出版著作《一般法理学或实在法哲学系列讲座纲要》(AnOutline of a Course of Lectures on General Jurisprudence or thePhilosophy of Positive Law.1831)、《法理学的范围》(The Province ofJurisprudenceDetermined,1832)。去世后主要著述见于后人编辑出版的系列讲座,即《法理学讲演录》(Lectures on,Jurisprudence or the Philosophy of Positive Law,1863)。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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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序:奥斯丁的“法理学范围”

译者说明(中译本第二版)

译者说明(中译本第一版)

导论

第一讲

第二讲

第三讲

第四讲

第五讲

第六讲

结语

评论 ······

最后一章勉强翻完,不解渴

6/10
非法学相关人员,表示理解无能

版本不错

是有点啰嗦。但读奥斯汀和施特劳斯的《政治科学》有些类似,这些研究者往往都是向“善”的。 @2019-10-22 10: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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