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讲义Ⅰ.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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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讲义Ⅰ.总则

作者:[日]山本敬三/山本敬三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译者:解亘

出版年:2004年1月1日

页数:428页

定价:56

装帧:平装

丛书: 法学精品教科书译丛

ISBN:9787301072868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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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讲义I总则》为日本京都教授山本敬三教授课堂讲义的部分。此教材在日本相较于其他同类教材无论从内容、形式和版式风格,都有全新突破,特别是讲授的内容,博众家学说所长,观念清晰中肯。至今,该书三年三版,并且在日本受到诸多好评。此书的引进,将对提高我国同类教材的水平会起到很好的借鉴作用。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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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版序言

中文版序

1、法律学的学习意味着什么

2、民法的全貌

3、权利能力、意思能力、行为能力

4、行为能力各论I

5、行为能力各论II、失踪

6、法律行为总论

7、法律行为的成立、解释

8、心里保留和虚伪表示

9、错误I——总论

10、错误II——各论

11、欺诈、胁迫

12、有关法律行为内容的有效要件

13、消费者契约法

14、无效与撤销、条件与期限

15、代理总论、有权代理

16、无权代理

17、表见代理I

18、表见代理II

19、法人总论、法人制度I——设立、内部关系、解散

20、法人制度II——法人的外部关系

21、法人以外的团体

22、时效总论、时效的完成I

23、时效的完成II

24、时效的援用、放弃

25、信义则和权利滥用

判例索引

事项索引

翻译后记

评论 ······

学习民法的当精读此书。

能够得到译者解亘教授的教导三生有幸

暂时读了七章
日本人为了让我把书看懂真是煞费苦心

很难读 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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