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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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的变迁

作者:[法]狄骥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译者:郑戈

出版年:2013-3

页数:238

定价:23.00

装帧:平装

丛书: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政治法律社会

ISBN:9787100094542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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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昂·狄骥(1859—1928),法国现代著名法学家、政治学家,现代社会连带主义法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在本书中,狄骥通过对国家主权理论的各种衰落迹象的分析,指出公法与私法一样正在进行变迁,公法不再是规制主权国家与其臣民之间关系的规则体系。狄骥认为,国家不再是一种发布命令的主权权力,它是由一群个人组成的机构,这些个人必须使用他们所拥有的力量来服务于公众需要,公共服务的概念正在取代主权的概念。公共服务理论的形成为公法的理论危机寻找到了一条新的路径,也成为构建现代行政国家的基础。本书是公法研究领域的名著。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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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昂•狄骥是法国著名公法学家,在宪法学、行政法学和法理学等领域都贡献了极富原创性的思想。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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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第一章 主权理论的衰落

第一节 古罗马的“治权”概念

第二节 主权在封建时代的部分瓦解;它如何得以存续下来

第三节 在古罗马治权概念的基础上,主权被重构为一种为王权辩护的工具

第四节 博丹、勒瓦索、勒布雷和多马的理论

第五节 革命将君主的主权替换为民族国家的主权

第六节 革命信条对主权的批评

第七节 主权概念与某些重要事实的不相容性

第八节 论权力分散与联邦制

第九节 主权概念无助于保护个人免受专制之害

第二章 公共服务

第一节 主权理论已经破产

第二节 虽然公法理论尚未明确承认这一事实

第三节 主权概念已经为公共服务的观念所取代

第三节 行政行为的属性

第四节 现代公法的基础是什么(1)

第五节 现代公法的基础是什么(2)

第六节 公共服务的概念和制度保障了私人特许行业为满足公共需求而提供的正常服务

第七节 它也保障了政府直接提供的公共服务

第三章 制定法

第一节 法律的性质;法律为什么具有强制力;规范性法律的含义

第二节 建构性法律的含义

第三节 法律与行政规章之间的区别

第四节 制定法与行政理论

第五节 学说与判例

第四章 特殊法规

第一节 地方法规

第二节 地方权力部门的规章

第三节 制定法与纪律性规章

第四节 志愿组织的规则

第五节 协定式法律:集体劳动协议

第六节 协定式法律:公务的特许经营

第七节 协定式法律的强制性

第八节 保障协定式法律之履行的强制力

第五章 行政行为

第一节 主权行为与非主权行为

第二节 这种区分的消失

第四节 国家及其契约

第五节 行政机构的日常事务

第六节 行政机构与法院的关系

第七节 同其他国家比较

第六章 行政诉讼

第一节 “越权行为之诉”的形成

第二节 主观性的行政诉讼与客观性的行政诉讼

第三节 “越权行为”之诉的范围和性质

第四节 政治行为概念的消失

第五节 防止权力的滥用:自由裁量行为概念在公法领域的消失

第六节 司法裁决对行政机构所具有的效力

第七章 责任

第一节 主权与不负责任

第二节 国家责任问题在当代的提出

第三节 议会的行为

第四节 立法方面的责任

第五节 国家对司法人员行为的责任

第六节 国家对行政人员行为所承担的责任

第七节 国家对政府规章所负的责任

第八节 公务员的个人责任

第九节 公务行为与个人行为

结论

译跋:公法仍在变迁

评论 ······

在法国学过droit administratif,这本书让我当时觉得晦涩的部分变得明朗。重温经典的arrêt Blanco 以及关于它的observation,还有police, gendarme, service public, contrat public等章节,感触颇多。

翻译非常拗口

假期读专业书这事,我是认真的!

要写读书笔记“公法和私法在今天的发展趋势就是契约适用范围的缩小以及单方行为对他的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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