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义学民事诉讼法之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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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义学民事诉讼法之展开

作者:严仁群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页数:292

定价:73.00

ISBN:9787301322741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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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内容涵盖既判力客观范围、诉讼标的、诉权、阐明、部分请求、诉的竞合合并与请求权竞合的关系、管辖规范中的混合规范、第2号指导案例的若干问题、与民诉法关系最密切的法学方法论问题。 该书特色在于:其一,既有对重要概念、规范的深度解析、阐释,也有对“指标性”案例的全方位、严密的剖析。通过对真实案例的细致解析,澄清社科法学对法教义学的误解。因而有鲜明的教义学特色。其二,致力于研究民事诉讼法上最棘手的一些问题,例如在本土应如何界定诉讼标的、如何确定既判力的客观范围、如何看待既判力时间范围(及其与“吴梅案”的关系)、释明的基本准则何在、既有的诉权说是否真的不分伯仲,在现行法下是否真的没有竞合合并的生存空间等。并且就这些问题都提出了独立见解。其三,既有对民诉法学问题的分析,又有对对相关法学方法论问题的探讨。澄清了教义学与解释论、立法论的关系,探讨了在法教义学的讨论中如何合理运用非法学学科的知识或文献。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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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仁群,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多年来专注于民事诉讼法的教义学的研究,即从本国现行法出发,关注法规范的合理解释,关注概念及理论的体系的阐释、建构,同时密切关注司法裁判。近年来的研究集中于民事诉讼法(学)中最困难的一些问题(兼具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例如,诉讼标的、既判力、诉权、释明(阐明)、部分请求。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发表学术论文,出版专著《民事执行权论》等。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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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回到抽象的诉权说

诉讼标的之本土路径

既判力客观范围之教义学分析

释明的法理逻辑

部分请求之本土路径

实体法对程序法之僭越——以《民法典》第186条为例

“吴梅案”之教义学分析

“劝烟猝死案”之教义学分析——禁止不利变更原则之视角

第三人撤销诉讼——思维误区与认知不足

02

民诉法教义学的路径与方法

“吴梅案”后论——肯定论的若干问题

民诉法的通说当如何形成”

评论 ······

每篇论文的结构和行文都非常好,论文写作方法的绝佳学习对象,民法和民诉交叉研究的典范。如果作者除了英语之外还掌握其他外语的话,一定会更有影响力的👏

德国学者伯恩·魏德士指出:“教义学的一切概念、分类和原则本质上都与价值有关。不涉及价值的教义学是不存在的,教义学总是受到世界观的影响。它原本就不是形式逻辑,而是实质的目的。”因此,法教义学与价值判断是密切相关的,价值判断本身又是一个十分难以界定的概念。技术引领、渗透价值,是更为理性的选择。本书对社会热点、疑难案件作出技术性评析,对于丰富民事诉讼法学理论,拓宽视野很有裨益。

德国学者伯恩·魏德士指出:“教义学的一切概念、分类和原则本质上都与价值有关。不涉及价值的教义学是不存在的,教义学总是受到世界观的影响。它原本就不是形式逻辑,而是实质的目的。”因此,法教义学与价值判断是密切相关的,价值判断本身又是一个十分难以界定的概念。技术引领、渗透价值,是更为理性的选择。本书对社会热点、疑难案件作出技术性评析,对于丰富民事诉讼法学理论,拓宽视野很有裨益。

每篇论文的结构和行文都非常好,论文写作方法的绝佳学习对象,民法和民诉交叉研究的典范。如果作者除了英语之外还掌握其他外语的话,一定会更有影响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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