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理法与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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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法与中国人

作者:范忠信/郑定/詹学农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年:2011-11-1

页数:296

定价:29.00元

装帧:平装

ISBN:9787301195154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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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法与中国人(修订版)》内容简介:什么是法?法有什么用途?法当如何适用?自古至今,中国人的看法与西方人很不一样。在国人的观念中,法律不一定是一个本于自然正义形成的、有内在逻辑体系的强制性规范体系,而是“天理”、“国法”、“人情”三位一体的,是能预防和解决一切纠纷的公共政治技巧或治理术。这一套技巧,其核心成分不是客观、真实、理性、冷峻的科学,而是因事制宜、无微不至的艺术。数千年来老百姓期望托庇的“青天”式循良官吏,是有着父母般人格和爱心的“政治艺术家”。基于这种理念看待国家、社会和人生,基于这类艺术处理各类事务和争纷,从而形成了中国人独有的法观念体系。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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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忠信1959年生,湖北英山人。先后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委员兼科研处长、法律文化研究院院长、法律史重点学科负责人、博士生导师,现为杭州师范大学法制中国化研究中心主任,并为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曾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和奖章,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著有《情理法与中国人》(合著)、《中国法律传统的基本精神》、《中西法文化的暗合与差异》等多种。在《中国社会科学》等多种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有1本专著和3篇论文被翻译为英、日、韩文在国外传播。曾获“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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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篇

第一章 天理、国法、人情三位一体:法的概念

从“汉”说起

法即赏罚

国法与王法

法与天理

“法不外乎人情”

情理法兼顾

“情理”与“人情”

第二章 家长的手杖:法的作用

定分止争

规矩、绳墨、权衡

驱人向善

救乱起衰

统一大脑,均平才智

管人与管事的差异

第三章 牧师与刽子手:“德”与“刑”

“教化派”与“刑威派”:共同的“准则法”

“技术法”的差别

差别的原因

第四章 “非礼,是无法也”:“礼”与“法”

“礼”和“法”:各有两重含义

“礼”就是法律

“礼”未必是致刑之“法”

第五章 良心与后果的权量:法律与道德

从赵娥小姐说起

礼法关系问题的产生

立法应符合道德

法律应合何种道德

司法:屈法律以全道德

司法:宁屈道德不枉法律

第六章 “有治人无治法”:贤人与法律

“君子者,法之原也”

远水难解近渴

法的绝对价值比贤人低

刑事篇

民事篇

评论 ······

读完之后才明白为啥现在的判决还强调天理国法人情

庆幸自己没有生在古代,古代的情理法虽有对老人,小孩,鳏寡孤独废疾者的人道主义帮扶,但非常不平等,卑幼者可以说是没有任何权利只有义务,整体环境非常压抑,难怪鲁迅要说吃人的礼教。可能是时代发展太快,我们对古代有太多不切实际浪漫的幻想,厚古薄今,其实每一场社会变革不是偶然,必然是与今日生活非常不匹配了,才会突破小修小补的改革。
本书写的很好,考证翔实,分总论、刑法、民法三篇,用了大量儒家、法家学者语录和…

还没上市哦,编辑是师兄,校稿的是BF,所以尝鲜儿了。

引用了大量的史料文献,但文字写得比较通俗,作为门外汉读起来没什么门槛。从法理、刑法、民法三个角度分析了古代法律制度的特点,古代法律观念中的核心要素是宗法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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