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论(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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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论(第二版)

作者:朱庆育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年:2016-5

页数:585

定价:75.00元

装帧:平装

丛书: 法研教科书

ISBN:9787301270455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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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在第一版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相关内容,增加的学术进展内容,力争保持该书在民法相关教材销售领域的领先地位。该书为民法总论研究领域的力作。既有理论研究的深度,又有研究视野的广度,为读者展示了德系民法人扎实的研究功底、严谨的治学态度和高水准的研究能力。本书为民法领域深入学习和研究不可多得的高水准学习参考用书。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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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庆育,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2002.02-2014.07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民法研究所(历任副教授、教授);2014.07- 今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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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版序

民法教科书及其写法(代自序)

法规缩略语表

第一编 基础理论

第一章 民法基础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

第二节 民法总则编

第三节 民法的法源

第二章 民法规范理论

第四节 法律规范的概念与结构

第五节 民法规范的传统分类

第六节 个别规范与法律行为

第二编 法律行为

第三章 法律行为的本质

第七节 法律行为的概念

第八节 中国法上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四章 法律行为的效力自治

第九节 法律行为的效力基础

第十节 法律行为效力自治的时间维度

第五章 法律行为的类型

第十一节 法律行为的分类

第十二节 契约

第六章 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

第十三节 基本概念

第十四节 分离原则

第十五节 抽象原则

第七章 意思表示的一般原理

第十六节 意思表示的概念

第十七节 意思表示的生效

第十八节 意思表示的解释

第八章 法律行为的效力瑕疵

第十九节 效力瑕疵及其事由

第二十节 判断能力与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节 意思保留与法律行为

第二十二节 单方错误与法律行为

第二十三节 表意自由与法律行为

第二十四节 事务处置与法律行为

第二十五节 强制秩序与法律行为

第二十六节 效力瑕疵的基本形态

第九章 代理

第二十七节 代理概说

第二十八节 意定代理权

第二十九节 无权代理

第三编 权利主体

第十章 自然人

第三十节 民法上的人

第三十一节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

第三十二节 自然人的行为能力

第三十三节 人格的保护

第三十四节 户籍与住所的民法意义

第十一章 自然人的团体构造——法人

第三十五节 法人概说

第三十六节 法人的分类

第三十七节 法人权利能力:开始与消灭

第三十八节 法人权利能力:根据与范围

第三十九节 法人行为能力

第四十节 法人目的的性质

第十二章 自然人的其他团体构造

第四十一节 家庭

第四十二节 非法人团体

第四编 权利理论

第十三章 权利的一般原理

第四十三节 权利的概念

第四十四节 权利的实证法体系

第四十五节 权利的分类

第四十六节 权利的界限

第十四章 权利的时间属性

第四十七节 法律关系与时间

第四十八节 诉讼时效的基本原理

第四十九节 诉讼时效的计算

第十五章 权利的救济

第五十节 请求权基础理论

第五十一节 权利的私力救济

条文索引

评论 ······

朱老师的民总,好好读,仔细读,不能辜负朱老师的亲笔签名啊,希望大四毕业之时能读懂。

说庆育老师爱装逼的,人家没有装逼,人是真有水平,相反你的言论才是在装逼
ps 说民总简单的我觉得你民法白学了,建议重修,长这么大第一次听说作为公因式的法律行为比物权债权等制度简单,自己去翻翻弗卢梅的民总书为啥写那么厚却叫法律行为论,自己学艺不精还反过来觉得老师仔细讲就是啰嗦也是活久见

配合录音有奇效

本科时最让我震撼的法学书,算是作者在博士论文中提出的精神科学思路的具体运用,从德国-日本-台湾地区的民法学说史审视了中国的民法实践。
在具体分析中,作者坚持了德国法学一贯的严格法教义学立场,以体系化的方式理解民法条文之间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引入解释学维度,以此在司法实践和价值取向两个维度上超越前者。
本书最宝贵的还是开头的方法,即承继自凯尔森的规范主义方法加上来自拉伦茨的体系方法,作者希望以此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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